为深入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维资金)补建、续筹和规范使用的政策体系,实现专维资金归集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
wyfwzdzx@zj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请在信封上注明“专维资金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7763
4.传真:010—5559726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1:《北京市深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改革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市深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改革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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