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全票通过】

  • 2020-10-26 09:05:58
《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上获全票通过
10月21日下午,《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上获全票通过。

据了解,《条例》共7章58条,涉及《条例》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村居自治组织职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和规范、物业使用和维护等。特别是强化突显了党建引领作用,规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活动,鼓励支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党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各类住宅小区2000多个,其中近半数小区引入了物业服务公司,其余小区则灵活采取社区托管混合业主自管等模式。“小物业”牵动“大民生”。作为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此,物业公司服务能力的提升及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不可或缺。公司应集中精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业主满意度。为有效考核监督物业公司,业内人士建议进一步量化物业服务指标,更新现行物业服务标准。另外,对业主的宣传教育同样不容忽视

《条例》从制度层面,对部分差异化问题做出了统一规范,以法治化建设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如群众极为关心的物业费收缴问题,《条例》明确规定了物业费收取标准、项目和支付方式,以及管理服务方擅自提高标准、业主拒绝或拖延支付物业费的处罚方式等。接下来,《条例》将依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确定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