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选聘物企的招标程序设计争议及分析
与由开发商负责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期物业管理制度”相比,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制度设计不仅方案、观点缺乏权威和统一的认
与由开发商负责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期物业管理制度”相比,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制度设计不仅方案、观点缺乏权威和统一的认识,而且争议颇多。尤其是,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在评标之后仍然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获得同意。其中的分歧不仅对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各个住宅区的业主自治进程产生影响,在一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中,也形成一定的困惑并影响到政府行为。甚至,司法裁判案例也有互相矛盾之处,加重了社会对此问题的认知混乱。